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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作者:总务科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2025-2027年陪护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医院共有11个住院病区,开放床位400张,年出院患者22000人次,产妇人数约1500人,病床使率约85%2025底新医院投入使用,将增加住院床位500张。拟引进一家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住院患者提供有偿生活照服务,根据医院需求提供陪人床租赁服务,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陪护服务包含基础陪护服务支持医院推行免陪照护服务模式,同时涵盖产科病区专业母婴陪护(月嫂)服务目前,医院开展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陪护服务

3.服务期限:

4.服务商独立营、自负盈亏所有服务人员劳务费及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服务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陪护服务由患者(家属)自愿选择并承担相应服务费用。

5.履约保证金:5万元(可选汇票、支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6.服务商经营范围包括病人陪护服务,须拥有专业规范的陪护服务模式,可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班组模式多元化陪护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患者生活照护服务

1.工作内容

1.1全天对有需要的病人进行非专业技术的生活照顾,维护患者安全,避免患者发生误吸、跌倒、坠床、脱管、院内压疮、走失、自伤、自杀等不良事件。

1.2患者的个人卫生工作

1)协助患者起床、穿衣、漱口、刷牙、洗脸; 

2)协助患者修剪指甲、胡须、头发、梳头;

3)协助患者擦身、洗澡、洗脚;

1.3患者的床位整洁工作

1)整理床头柜,保持床头柜的整洁和符合医院的管理要求;

2)整理床单位,保持床单位整洁和无异物;

3)整理好患者的其他个人物品;

4)保持病房整洁、干净;

1.4 患者的生活照料工作

1)协助患者取餐、进餐、饮水、服药清洗餐具并收纳

2)协助患者入厕及清理大小便保持房间、卫生间无异味

3)协助患者翻身顿号,检查皮肤情况,预防疮发生;

4)协助观察患者的输液情况,及时通知护士;

5)为患者准备开水及其他日常生活照料;

1.5其他

1)安全护送患者外出检查和治疗,留取大小便分泌物等标本;

2)协助患者功能锻炼;

3协助医护人员转运患者;

1.6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及要求参照《广东省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标准(试行)》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2.照护服务收费标准

照护服务类型

服务收费限额

备注

一对一

250/天/人

24小时陪护

一对二

170/天/人

24小时定时巡视,按需服务

   一对

120/天/人

24小时定时巡视,按需服务

说明:以上为最高限价,服务商须根据本地消费水平及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定价;服务期内,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春节国家法定假期内,取得患者(家属)同意后,服务费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原收费标准的3倍,;服务期内,如照护服务收费标准有相关文件或政策要求的,按相关要求调整。

3、照护收费及服务内容实行明码标价及公示制度,禁止服务商或陪护人员额外收费。

(二)根据医院需求提供陪人床租赁服务

1.陪人床租赁不高于10元/床/天,由患者家属自愿请租并承担相应费用。

2.陪人床购置、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维修、保养、清洁消毒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要求陪人床舒适,软硬适中,易于折叠收纳。

产科月嫂专项服务:

1.工作内容

1.1新生儿基础护理:协助喂养(母乳/配方奶)、拍嗝、更换尿布、臀部护理、脐部护理(在护士指导下)、观察大小便、黄疸等。

1.2产妇生活照料:协助洗漱、进食(含协助订餐或加热月子餐)、如厕、擦浴(按医嘱)、衣物清洗(如有服务)。

1.3母婴情感支持:指导母乳喂养技巧(基础)、安抚哭闹婴儿、陪伴产妇交流疏导。

1.4母婴安全监护:协助观察产妇恶露、伤口、情绪及新生儿反应、体温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护士。

1.5病房环境整理:保持母婴床单位及周围环境整洁

2. 月嫂服务收费标准

照护服务类型

服务收费限额

备注

产后一对一(顺产

300元/天/人

24小时陪护

产后一对一(剖腹产))

350元/天/人

24小时陪护

产后一对一陪护(双胞胎)

450/天/人

24小时陪护

说明:以上为最高限价,服务商须根据本地消费水平及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定价;服务期内,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春节国家法定假期内,取得患者(家属)同意后,服务费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原收费标准的3倍;服务期内,如照护服务收费标准有相关文件或政策要求的,按相关要求调整。

3、照护收费及服务内容实行明码标价及公示制度,禁止服务商或陪护人员额外收费。

)其他服务

1.对有患者请陪的病区,陪护人员在完成日常的照护工作之余,还须配合病区完成其他基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维护病区安全,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发现病人出走、观察到患者情绪异常或病情变化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给医护人员

2协助维护病区消防安全,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及时拔出不需使用的充电器及电源插座等设备

2.服务商须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16个陪护岗位(不包括月嫂),陪护岗位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由采购人动态调配到临床科室提供患者生活照护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要求由所属科室安排。

3.服务期内,如因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或采购人有条件有意愿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服务商应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以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为准。

 

三、服务人员要求

1.男性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含60岁),女性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品行良好有爱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医院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4.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采购人信誉,不得有损采购人信誉的任何行为。

5.服从科室管理与调配,不得挑拣所服务的病人,有计划、有条理地做好病房管理,及时满足病人的生活照顾的需要。

6.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与患者、家属或他人谈论病人的诊断、病情及治疗情况。不打听、传播病人及工作人员隐私,不得向外泄露患者或家属的相关信息,不得与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发生任何争执。

7.文明礼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尊重他人,不得欺负、呵斥、打骂、冷待病人及家属。

8.团结协作,不聚众聊天、不讲粗语、不做私事、不拉帮结派、不吵闹、不打架。

9.不擅自拿取、窃用医院公物和患者或家属个人物品。

10.洁身自爱,不索取病人钱物,严禁向患者、家属索取红包、小费、物品及推销药品、保健品、护理耗材或转介其他医院医生。

11.仪容仪表需干净整洁,保持服务礼仪,统一工卡、服装。

12.陪护人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史,每人每年至少体检1次,或持有合法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体检项目应至少覆盖所在岗位相关要求,体检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13.落实手卫生及隔离措施,按需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岗前培训和人员考核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院感防控、应急、急救等相关内容。

四、服务和管理要求

1.服务商应配置具备护理工作管理经验专职陪护管理人员,并定期对陪护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管理团队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并交给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按需备案及存档,包括且不限于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架构、营业执照,陪护人员个人信息,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健康体检证明劳务合同或劳动协议、报酬发放记录及商业保险记录,培训制度和计划内部培训资料等

2.服务商须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包含但不限于突发公共卫生、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各种原因导致的服务人员人手不足而无法满足病区陪护需要等事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服务商应做好与医院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服从管理。服务期内,为确保管理的连续性,服务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因服务人员问题提出换人要求时,服务商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人员的更换。

4.严格遵守医院对外委托服务管理制度,针对出院患者回访、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各种途径的投诉等提出的问题,服务商须制定改进措施,在3天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资料向管理部门反馈备案。对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的有效投诉,每次扣罚1000元。对于12345热线、上级部门转办投诉或引起网络舆情的投诉事件,经查实为有效投诉的,每次扣罚2000元。发生严重差错事故的,每次扣罚5000元。

5.服务商应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具备陪护人员管理、服务下单、收费管理、满意度评价、统计等功能,保证服务质量。同时,服务商须承诺将端口开放采购人,配合采购人做到在后台端口查询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如陪护人员流动记录陪护员工作安排陪护员在院订单记录每单时间价格实时投诉反馈用户评价(包含投诉和满意度评价)陪护人员个人信息和资质证明、服务商与陪护人员劳务合同报酬发放记录及商业保险记录、服务商日常对陪护人员培训与考核等随时导出数据。

6.服务商须配置充足的管理人员负责调度、技术培训、服务投诉处理等服务商必须建立专业培训队伍,健全岗位培训机制,完善岗前培训制度及日常培训,确保团队人员上岗前接受专业培训,日常加强职业安全培训,保证员工上岗资质及安全意识和能力按要求接受医院职能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未能通过院内相关考核的陪护人员需由服务商安排重新培训,此项工作不能影响临床服务。

7.患者(家属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请陪,服务商应做好知情告知,并负责与患者家属签订陪护委托协议,收取服务费用,向患者家属提供合规的收据或发票,如发现公司有违规收费或隐瞒收费行为,将按违规金额的3倍处罚陪护人员不得私自看护患者并收取陪护服务费用,一旦发现查实每次扣罚1000元。

8.严禁服务商及服务人员在院内从事任何非本项目外的经营性活动及违法活动。

9.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造成患者伤害事件(如摔伤、窒息、走失、烫伤、褥疮、脱管、坠床等)的,由服务商负责赔偿患者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服务商应保持陪护队伍的充足、稳定,无条件满足医院紧急及特殊的陪护需求,并采取多项措施安排或储备足够的陪护人员,在1日内安排陪护人员提供服务,保证满足病区陪护需求。需按投标文件免费提供相应陪护服务岗位数,未配置岗位数扣罚3000/

11.因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导致的服务纠纷和事故或由此引起的其他事件,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服务商及其陪护人员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散播不利于医院的信息。

 

五、其他说明

1.服务商承担员工的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等各种费用,服务商与其员工之间产生的纠纷由服务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因服务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的全部由服务商承担。

2.服务商提供员工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员工工作服,并承担员工体检费、工伤及职业暴露检查费、员工工作服的洗涤(符合院感要求)等费用。

3.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事安全、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因服务人员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服务商负责。

4.服务商服务人员获取有关采购人或患者的资料、信息、数据等均属采购人之工作秘密,服务商服务人员需尽保密义务,未经过采购人允许不得公开或者转予第三方。如因服务商服务人员原因导致泄密事件发生,采购人有权追究服务商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服务商应当赔偿因泄露相关信息资料导致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调查、取证、存证、保全、保全担保、法律程序、律师及其他由此导致的费用、开支、损失或损害)。在本项目履行完毕之后,服务商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服务商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采购人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保密条款而给采购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5.采购人负责提供院内办公用房、公用水电,其他一应办公用品由服务商自行采购

六、结算方式

服务商每个月提供结算清单予采购人审查。

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投标文件提供《无围标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行编制)和提供《廉洁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行编制)。

、报价要求

1.报价时间:2025624日至2025630

2.截止时间:2025630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3.报价地点: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行政楼护理部

4.报价方式:报价供应商现场、快递、邮寄等方式报名及提交以下资料(报价文件与报名可同一时间,快递、邮寄方式必须投递到采购办公室,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报名及提交资料。

、联络信息

联系人:护理部曾老师

联系电话:0760-22323376(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新兴中路125号古镇人民医院行政楼护理部

监督部门:医院纪检监察   电话:0760-22329962

        

 

 

 

                                 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护理部

                                     202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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